关于森林经营写在前面的话
很多人一提到森林经营就想到砍伐、卖木头,其实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识。森林经营目的是为了林业可持续发展。单纯的砍伐、卖木头,再多的森林也会有砍完的一天。只有有规划、有计划、科学合理的森林经营,才能真正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如何能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呢?这就要编制好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抓手。
1. 森林经营方案定位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森林经营主体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各项森林经营活动生产顺序和森林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经营森林和森林管理部门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法定性工作。森林经营主体要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森林经营活动,安排林业生产,换句话说就是森林经营主体知道在一个经理期内干什么?为什么干?在哪里干?什么时候干?怎么干?谁来干?为谁干?等等。森林管理部门要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森林经营目标,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和评定森林经营主体的各项森林经营活动和森林经营效果、森林经营目标实现程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何改进等等。
2. 森林经营方案广度
森林经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森林资源与经营评价、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森林功能区划以及森林分类和森林经营类型、森林经营(即森林作业法)、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健康与保护、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森林经营的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估和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十个要点,重点就是在分析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经营水平基础上明确森林经营目标,其次就是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森林经营类型,再次就是针对每种森林经营类型设计相应的森林作业法以实现森林经营目标。
3. 森林经营方案深度
森林经营方案的深度就是将森林经营主体在一个经理期内所进行的各项森林经营任务落实到小班和年度。森林经营类型尽可能与森林作业法一一对应,森林经营主体(如国有林场)的小班无论是有林地,还是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等都要组织到不同的森林经营类型中,每种森林经营类型应该采取的造林、中幼林抚育、主伐、更新造林等森林经营任务前3-5年全部落实到年度和小班,后5年落实到小班。
4. 森林经营方案执行
由森林管理部门、调查规划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部门、教学部门、森林经营主体共同组成森林经营方案检查评定小组,随机抽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实施情况,为森林经营主体修订本经理期森林经营方案和编制下一经理期森林经营方案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意见,也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导性文件修订提供参考依据。以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的质量为抓手,实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森林经营规划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前提
1. 森林经营规划定位
森林经营规划是各级森林主管部门为了更好地管理所在区域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区域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经营状况,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及其对林业和森林的需求,将所在区域林区划分为不同森林经营区域,明确各个区域林业发展方向、发展策略和森林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区域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区划、森林经营方向、森林经营策略和森林经营目标,实施科学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2. 森林经营规划内容
1979年,林业部部署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旗)三级林业区划,林业区划办公室依据当时社会发展状况和要求以及自然地理条件和森林资源状况,将中国林业区划成8个一级区和50个二级区加1个待补水区,并于1987年12月由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中国林业区划》,各省(自治区)先后完成各省(自治区)林业区划。全国林业区划以气候带、大地貌单元和森林植被类型或大树种为主要标志;省级林业区划以地貌、水热条件和大林种为主要标志;县级林业区划以代表性林种和树种为主要标志。2007年,国家林业局根据时代发展要求以及现代林业发展趋势,再次部署林业发展区划工作,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办公室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森林与环境的相关性,林业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等,将中国林业发展区划成10个一级区、62个二级区、499个三级区,并于2011年10月由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中国林业发展区划》。
森林经营是林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适应国际国内林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2016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把全国划分为8个森林经营区,提出了未来35年全国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经营分区、经营策略等,是规范和引导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编制省级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的指导性文件。森林经营规划分为全国森林经营规划、省(市、自治区)森林经营规划、县市森林经营规划三个层次,全国森林经营规划要明确全国森林经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经营分区和经营策略等,省(市、自治区)森林经营规划要在全国森林经营区划基础上,依据省(市、自治区)森林功能定位和森林经营分区进一步细化明确其森林经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经营分区和经营策略,县市森林经营规划要在省(市、自治区)森林经营区划基础上,依据县市森林功能定位和森林经营分区再进一步细化明确其森林经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经营分区和经营策略。
3. 森林经营规划深度
森林经营规划的深度主要就是要明确各个层次森林经营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经营分区和经营策略等,县市森林经营规划是为各个森林经营主体(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联合体等)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提供指导性文件,森林经营规划是战略性规划,不需要编制各种森林经营活动,森林经营活动是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深度要求设定的。
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联系与区别
1. 联系
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都是为了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需要而编制的森林经营技术性指导文件。
2. 区别
森林经营规划是宏观性指导文件,森林经营方案是微观性指导文件;
森林经营规划是各级政府森林经营管理指导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森林经营管理指导依据;
森林经营规划是战略性规划,森林经营方案是战术性方案;
森林经营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全国森林经营规划、省(市、自治区)森林经营规划、县市森林经营规划,下级服从上级,森林经营方案只有一个层次,即森林经营主体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规划是长期规划,森林经营方案是中期实施方案;
县市森林经营规划明确森林经营主体的森林功能,森林经营方案实现森林经营主体的森林功能;
县市森林经营规划不需要组织森林经营类型,也不需要将森林作业法落实到小班和年度,森林经营方案必须组织森林经营类型,必须将森林作业法落实到小班和年度,并且森林经营类型和森林作业法在不同经理期有相对的稳定性。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关键是经营类型的划分
1. 森林经营单位
森林区划是对林区进行空间区域的划分,不能满足森林经营活动需要。在同一林业局或林场范围内,由于森林组成和立地条件不同,各个林分或林地的经济意义和森林结构与功能往往多种多样,森林经营目的和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也不会相同,需要将各个林分或林地分门别类地组成一套完整的森林经营单位,以便因地制宜、因林制宜地组织森林经营活动。森林经营单位主要有森林经营类型(也称为作业级)和经营小班。
2. 森林经营类型
一般来说,在一个林场内把相互连接的以林班线为境界的地域范围划分成一个或几个林种区。在同一林种区内根据树种或树种组、立地质量、森林起源、经营目的等相同或相近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森林经营类型就是指地域上不一定连接,但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一致,可以采取相同森林经营技术措施的许多小班组织起来的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类型适用于同龄林森林经营和异龄林森林经营,目前世界各国森林经营大多采用这种方法。森林经营类型命名一般根据主要树种来命名,有时可以在主要树种之前再加上森林起源、立地质量、产品类型及防护性能等,当主要树种由几个树种组成时也可按树种组命名。
例1:某林场用材林林种区内有人工长白落叶松同龄纯林小班24个,总面积480hm2,这些小班在地域上多数是不相连接的,立地条件基本相同为Ⅰ地位级,森林经营目标是培育直径为30-40cm的原木,人工长白落叶松10年为一个龄级,轮伐期为50年。将这24个小班组成Ⅰ地位级人工长白落叶松同龄纯林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基本信息见表1。针对该森林经营类型制定一套森林作业法,主要包括造林、幼林抚育、中林抚育、森林保护、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等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体系。
表1 Ⅰ地位级人工长白落叶松同龄纯林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
例2:某林场用材林林种区内有天然云冷杉异龄针阔混交林小班20个,总面积400hm2,这些小班在地域上多数是不相连的,立地条件基本相同为Ⅰ地位级,森林经营目标是培育直径为50-60cm的原木,这些小班的单位面积蓄积量在250-350m3/hm2之间,平均年龄为90-110年,在这些小班中只有蓄积量达到350 m3/hm2时才能生产直径50-60cm的原木,可以采用集约择伐的方式进行主伐。将这20个小班组成Ⅰ地位级天然云冷杉异龄针阔混交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基本信息见表2。针对该森林经营类型制定一套森林作业法,主要包括造林、幼林抚育、中林抚育、森林保护、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等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体系。
表2 Ⅰ地位级天然云冷杉异龄针阔混交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
3. 经营小班
德国森林经理学家尤代希1871年提出林分经营法(也称为林分施业法),以林分作为一个森林经营单位进行经营。法国林学家顾尔诺1847年提出检查法,在法国进行异龄林集约择伐实验,后来瑞士的毕奥莱1890年将检查法引进瑞士,在瑞士和法国交界Covets乡公有林中进行天然异龄混交林集约经营实验研究。后人把林分经营法和检查法称作小班经营法。
在同一林种区内,将林分类型相似的若干个小班组织或合并成固定的经营小班,经营小班是地域上相连接、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一致,可以采取相同森林经营技术措施的许多小班组织起来的森林经营单位。经营小班适用于异龄林森林经营,目前欧洲一些国家森林经营水平较高的林区多采用这种方法,经营小班面积不宜过大,国外一般为5-10hm2,国内一般为10-30hm2。经营小班森林经营采用小班经营法。
4.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关键的要素就是在认清森林经营主体(如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针基础上,明确森林经营目标,依据各个小班的树种组成、立地质量、森林起源、经营目的等要素组成不同的森林经营类型,针对不同的森林经营类型设计相对应的森林作业法,森林作业法包括更新造林、中幼林抚育、森林保护与森林利用等森林经营技术措施。
由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中国林学会、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主办,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北京中林联、中共交口县委和交口县人民政府承办的 “全国天然林质量精准提升论坛暨第二届交口夏菇品牌推介会”于2019年9月5-7日在山西省交口县盛大举行。来自全国的林业、农业、扶贫等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和各大媒体等各界同仁出席了本次论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七十年来林业建设成绩巨大、教训深刻,当务之急是: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2、纠正一些违背林业自然规律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3、持之以恒地加强森林经营、不断提高森林质量; 4、满足国家、社会各方面对林业不断增长的生态、物质、文化需求。
2019年10月29日,由中林联智库主办的“新时期我国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高端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原国家林业局局长王志宝,原国家林业部副部长刘于鹤,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院士、北京林业大学原校长沈国舫,国务院原参事盛炜彤,原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周昌祥、中国林科院原副院长张久荣、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元兆、原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司长王祝雄、国家林草局相关部门领导、林业一线工作者及关注林业发展的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七十余人出席研讨。
本文主要对国内外学者近年来研究不同营林措施对森林木材产量和碳储量影响的案例进行分析,并结合可持续林业的发展趋势评价不同经营模式框架下木材产量与碳储量之间的平衡,旨在为森林可持续发展、生态经营、经营措施落实以及经营方案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加强森林经营和提高森林质量是我国林业现代化过程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不同经营模式对森林多功能影响及经济效益评价已经成为森林经营领域关注的热点之一。
蒋院士:”最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6月11日正式公布。我们中产联生态保护修复分会的成立可谓适逢其时,大有可为了。我这里不讲规划、不讲工程,先讲讲最基本的生态修复的生态原则。
根据2016-2018年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调度情况统计,对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特点进行分析和总结,讨论了国家储备林的建设现状、资金情况等,并为未来的国家储备林建设提出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国家储备林;建议与措施;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