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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

2020-08-06

河南省林业局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森林康养是林业、健康服务业、旅游业等产业交互融合的新业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和省政府《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豫政〔2018〕28号)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助力乡村振兴为统领,以服务健康河南和乡村振兴为目标,以构建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培育森林康养新生业态、提升森林康养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市场主导、科学开发、多业融合、品牌引领的发展原则,全面提升森林康养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

依托森林生态景观资源,建设一批设施齐备、产品丰富、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培养一批森林康养骨干人才队伍。到2022年,建成森林康养基地145个,其中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含国家森林康养试点基地)4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0个;到2027年,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县(市、区)10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20个,建成森林康养基地225个,其中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含国家森林康养试点基地)6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60个。逐步建成产业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产品丰富、标准完备、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森林康养标准。按照“特色突出、符合实际、布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衔接林业、健康、养老等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引导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各地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民俗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编制好本地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差异化发展。组织做好森林康养基地的标准制定、评定办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科学规范”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森林康养产业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提升森林康养环境。按照《森林河南建设规划(2018-2027年)》(豫政〔2018〕28号)要求,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丰富植被的种类、色彩、层次和季相。结合功能布局,针对性地营造、补植具有康养功能的树种和花卉等植物,全面优化森林景观和生态环境。加强对森林康养地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的保护,着力打造生态优良、林相优美、景致宜人、功效明显的森林康养环境。

(三)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优势,依托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结合各地的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构建类型丰富的森林康养基地,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示范推进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建立我省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森林康养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对已建成的森林康养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康养型森林人家特色村,打造森林康养小镇。鼓励平原地区具备森林康养条件的花园小镇和相关主体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四)推进森林康养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森林康养功能要素配置,加强交通、安全、步道、水电、网络、环保、应急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林间步道、护林防火道和生产性道路,改造道路通行和标识系统,建设森林康养步道。充分利用现有房舍和建设用地,建设森林康养公共服务设施,增强服务能力。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森林康养公共基础、健康养老等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五)培养森林康养人才。将森林康养人才培训纳入相关培训计划,建设森林康养人才培训基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培训机构,对森林讲解员、森林疗养师、森林康养服务管理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医学、林业院校开设森林康养及相关专业,依托森林康养人才基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熟悉掌握森林医学、健康保健、运动休闲和旅游服务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引进森林康养专业人才,提高森林康养行业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六)培育发展森林康养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依法合规进入森林康养产业,引导其与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优势森林康养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支持医疗保健机构、养老机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公司等相关行业经营主体参与森林康养项目建设和经营,建立健康体检中心、理疗护理中心、休闲健身中心、养老中心等产业联盟,提升养身实效。引导各类森林康养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森林康养龙头企业与品牌。

(七)丰富森林康养产品。以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积极发展森林疗养、康复、保健、养生、养老、运动、休闲、度假等森林康养业态,强化各森林旅游地与医疗单位的合作,发挥中医药特色,融合健康管理、康复理疗、智慧医疗等理念和技术,开发森林自然疗养、亚健康理疗、康复康养、养生养老等服务项目。积极发展珍稀干果、木本油料、林下药材、山地水果、食用菌、森林蔬菜等森林食品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森林食品品牌,完善森林食疗、森林药疗等康养服务模式。传承和挖掘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森林文化、花卉文化、膳食文化、民俗文化及乡土文化,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对森林康养的提升作用。鼓励创作森林康养文学、书法、摄影、音乐、影视等文化产品,开展自然教育活动,推广森林康养文化,提高公众对森林康养功能的全面认识。支持森林旅游景区与生态体育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森林山地运动、湿地水上运动等森林体育旅游,开发打造森林健步、森林骑行、森林瑜伽、森林太极、森林马拉松、森林户外拓展、湿地行、汽车自驾运动、航空、漂流等体育项目品牌。

(八)提高森林康养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引进先进经营理念,探索运用连锁式、托管式、共享式、职业经理制等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提升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品质。开展森林康养环境监测,实时发布生态及服务数据。加强安全防护和引导,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安全运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林业、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服务质量与综合管理,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安排项目、组织活动时,予以统筹考虑和支持。要建立合作会商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协同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规范森林康养市场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森林康养,提升社会影响力。

(二)完善政策扶持。鼓励各地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促共赢。鼓励各地探索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以康复医疗为主的森林康养服务纳入医保范畴和职工疗养休养体系。鼓励贫困地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促进就业增收、脱贫致富。支持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森林康养基地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养老护理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各级林业、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加大对森林康养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森林景观提升、森林康养步道建设,以及水、电、网络、道路、公厕、全民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森林生态文化科普教育设施建设。

(三)强化用地保障。依法依规满足森林康养产业用地需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森林康养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统筹考虑,予以保障。鼓励利用现有国有林场旧场部、工区、管护用房、建设用地等,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利用好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治理面积从事康养产业开发。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展森林康养活动。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合理利用农村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发展养老产业。

(四)拓宽融资渠道。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省级林业、民政、健康产业等相关专项资金要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奖补等方式,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和协调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有关商业金融机构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以PPP、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森林康养项目建设。


河南省林业局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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